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税务局、海宁市税务局中层以上干部理论进修班(第二期)顺利开班

发布时间:2023-11-06浏览次数:802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。10月30日,由苏州大学承办的嘉善县税务局、海宁市税务局中层以上干部理论进修班(第二期)在我校顺利开班。来自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、海宁市的47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。海宁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潘硕学,老挝苏州大学副校长黄郁健出席了开班仪式。

 黄郁健副校长首先对全体学员的到来表示欢迎。他向学员们介绍了苏州大学的百年发展历程,以及我校在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。同时,他向嘉善县税务局、海宁市税务局对苏州大学的信任表示感谢,希望各位学员学习之余积极探索古城韵味,领略苏州之美。最后,他预祝此次培训圆满成功。

 潘硕学局长作开班动员讲话。首先,他对苏州大学管理培训学院的精心组织与筹备表示感谢。同时,他表示此次嘉善县税务局与海宁市税务局联合举办培训,旨在提高学员思想水平与业务能力,希望各位学员认真参与培训。而后,他对学员提出三点具体要求。

 第一,增强政治意识,严守政治纪律。全体参训人员要强化各项政治性要求,培训期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严守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,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,不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,不编造、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,自觉规范言行举止,不在公共场合和微信群(朋友圈)中传播不符合国家政策、法律法规的言行以及与学习培训无关的内容。

 第二,增强学习意识,确保积极参与。学习是进步的阶梯,是实现自我提升的有效手段。时代在前进,社会在发展,新法律法规不断出台,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,唯有不断学习、长期学习才能跟上时代步伐,做好法院各项工作。这次培训,院党组高度重视,反复选择培训地点,并与苏州大学校方进行了多番协商,从课程设置、师资配备、课程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周密研究,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努力提高培训质量,让大家学有所获。培训时间虽然不长,但内容丰富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全体参训人员要强化学习的意识,切实珍惜机会,静下心来,认真学习,提升素质。

 第三,增强纪律意识,严守各项规定。全体参训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严格遵守中组部制定并发布的《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》各项要求。在校学习培训期间,大家必须强化纪律意识,自觉服从培训安排,严格遵守纪律。同时,参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,确需请假的,需报告带队领导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校。不得以参加培训为名绕道异地旅游或探亲,严格按照培训班报到和结束时间抵达与返程。

本次培训为期五天,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针对性设计了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解析》《我国税制改革和当前税收热点问题分析》《国内外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分析》等理论课程。培训期间还将带领学员们前往廉政教育基地沧浪亭、苏州文庙等地进行丰富的现场教学。

(拟稿人:黄远、吉旭琴;校稿人:杨娟、田静;审稿人:陈耀、王建文)